1.依據花蓮縣環境保護局106年6月23日花環廢字第1060015236號函辦理。
2.有鑑於紙類容器(例如:紙餐具、紙杯、紙盒包或鋁箔包)與一般廢紙之後續再生及處理方式不同, 若合併一般廢紙進行回收,會導致資源分類效果不佳,請各位學生勿將廢紙容器與廢紙類混合回 收。
3. 紙類容器回收方式,應先清除食物殘渣,並簡易清洗及擦拭後再行回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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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北埔國民小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