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1年7月1日
*申請資格:
1.國小一至五年級學童(於機構安置者或應屆畢業生不適用本補助)
2.父母一方或雙方有發生下列任一事項:*去世 或*因身心障礙,重大傷病或意外而無法穩定工或*單親扶養三名子女含以上 (皆須就學中或學齡前)
3.符合以上條件且家庭持有中低、低收入戶、特境兒少證明或里長之清寒證明者。(證明文件擇一即可)。
*餘請詳參附件。
班班有網路 生生用平板政策
載具建置借用機制與保管辦法
花蓮縣北埔國民小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