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臺教師(二)字第1100143702B號函及花蓮縣政府110年11月3日府教課字第1100221421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
三、詳如附件供參。
班班有網路 生生用平板政策
載具建置借用機制與保管辦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