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自110年10月1日起,新城鄉北埔村劃分為北埔村及新秀村。
2.依函修正本校學區為:北埔村、大漢村7─34 鄰 、新秀村 、佳林村。
3.餘請詳參附件。
班班有網路 生生用平板政策
載具建置借用機制與保管辦法
花蓮縣北埔國民小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