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案係縣府函轉懷恩、陳玲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及中國青年救國團主辦之108年第八屆教育大愛「菁師獎」遴選辦法。
二、援例辦理:請各學年教師或各處室主任擬推薦人員者,於108年5月24日(週五)前推薦符合規定之人選(並須填具案附表件)送人事室辦理(逾期則視為不推薦),再組成初選小組審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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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北埔國民小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