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原登記於107年8月1日退休生效之教育人員,自107年6月5日起受理收件,如因故放棄者,各校須於107年6月30日前以電子公文報府。
(二)未登記107年退休預算而擬申請於107年8月1日退休生效之教育同仁,須敘明理由專案報府,經縣府同意後,方能辦理退休。
請本校未登記107年退休預算而擬申請於107年8月1日退休生效之教育同仁,請儘速簽奉校長同意,並將奉准簽陳送人事室,俾憑辦理後續報府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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