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欲報名縣外介聘同仁,於107年4月16日(一)早上10點前簽奉校長核准並影送本室,俾依「107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 」規定盡速召開教評會,由教評會進行教師參與介聘個別資格審查之流程,經學校教評會審查通過者,由學校向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申請介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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載具建置借用機制與保管辦法
花蓮縣北埔國民小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