欲申辦107年縣內介聘同仁,請於107年3月28日(三)下班前簽奉校長核准並影送人事室(逾期則視為不申請),俾依「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」儘速召開教評會審議。
相關事宜,請見處務公告編號:478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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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北埔國民小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