旨揭支給要點重要修正規定如下: (一) 職員及約聘僱人員加班補休期限由原規定6個月延長至1年,加班事實如發生於107年5月1日前,仍依原相關規定期限補休。(第3點) (二) 職員及約聘僱人員放假日及例假日每人支給加班費時數不超過8小時。(第5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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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北埔國民小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