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| 檢送「不得販賣或廣告菸品及電子煙」海報電子檔,請各校宣導運用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本縣衛生局113年5月31日花衛健促字第1130018450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為強化青年學子不得販賣或廣告菸品及電子煙之法治觀 念, 請各校透過網站、電子看板、Facebook、LINE 社群網站等多元管道播放旨揭海報。 |
三、 | 本縣衛生局將於近日印製及寄發海報至本縣國小、國中及高中職學校,請各校協助張貼。 |
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、牛肉食材
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、芒果、花生、牛奶及羊奶、蛋、堅果類、芝麻、含麩質穀物、大豆、魚類、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,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