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 本府為期編列109年度公教人員退休經費有所凖據,前以108年5月24日府人福字第1080102323A號函、同日府人福第1080102323B號函請各機關學校調查擬辦退人數並據以編列年度預算在案。
二、 本縣各機關學校109年申請登記退休公教員工總計363人,本府同意依調查意願辦理退休,惟仍須符合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」或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」所定相關法令規定,並請於擬退休生效日3個月前檢具相關表件報府憑辦。
三、 各機關學校未列入109年度預算案內人員,擬於年度內辦理退休者,除重大傷病及特殊原因專案報准外,均請依109年度預算案辦理,以免影響本府年度退休計畫之執行。
四、 為應各校教學及校務推展需要,教師退休生效日期為每年2月1日及8月1日,校長退休生效日以每年8月1日為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