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案係救國團花蓮團務指導委員會函知105年第五屆教育大愛「菁師獎」遴選辦法。
二、請各學年教師或由各處主任於6月17日(週五)前推薦符合規定之人選後,再組成初選小組審議。(逾期則視為不推薦)
三、倘有推薦人選,再擇期討論初選小組成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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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北埔國民小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