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花蓮縣新城鄉公所111年5月26日新鄉民字第1110008798號函辦理,現第二次招募。
二、有意參加選務工作者,請惠予於111年6月29日前至本室報名填寫推薦名單。
三、詳如附件供參。
班班有網路 生生用平板政策
載具建置借用機制與保管辦法
花蓮縣北埔國民小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