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案係104學年度第2學期「教師認真教學獎勵案」。
二、依據縣府函文:「教師認真教學獎勵案」,規定:班級數(含特教班、幼兒園…)六班以
下2人…十九班至二十四班五人、二十五班至三十班六人,依此類推。
三、經查本校104學年度第2學期可獎勵之名額為5人。
四、請各處室、各年級於6月17日16時前依本校遴選要點推荐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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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北埔國民小學